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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務院:積極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
發布日期:2017-1-4 11:15:21 瀏覽次數:902次 【關閉窗口】
日前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了《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作了總體部署。據統計,一些先行地區特別是沿海一些地區已經開展這項改革。到2015年底,全國已經有5.8萬個村、4.7萬個村民小組實行這項改革,已經累計向農民股金分紅近2600億元,2015年當年就分紅了411億元。
新年伊始,國新辦首場新聞發布會的主題聚焦在這個被廣大農民所關心的主題,農業部部長韓長賦、副部長陳曉華出席了1月3日的發布會,并回答記者提問。
目標設計與追求:增加農民收入
從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大布局來講,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可以說是繼農村土地“三權分置”重大制度創新之后,中央部署的又一項管長遠、管全局的重大改革。為什么現在又要部署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?在1月3日的發布會上,很多媒體的記者都帶著這樣的疑問。
數據顯示,目前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土地等資源性資產66.9億畝、各類賬面資產2.86萬億元,大體上全國平均每個村是500萬元,東部地區的村有近千萬元。這些資產是農村農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。
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活力。“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,30多年前農村實行土地家庭承包,調動了億萬農民的積極性,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和吃飯問題。現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,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既體現集體經濟的優越性,又調動個人積極性。這種農村集體經濟運行的新機制可以更好地發展壯大集體經濟,逐步實現共同富裕。”韓長賦說。
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。農民集體成員是集體經濟的主人,維護好、發展好、實現好廣大農民的權益是農村一切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。
韓長賦解讀說,這項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設計和追求就是增加農民收入。現在一方面維護農民的財產權利顯得越來越緊迫,另一方面農民的增收或者持續增收越來越困難。所以改革集體產權制度,把集體的經營性資產確權到戶,實現農民對集體資產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權利,有利于拓寬農民的增收新渠道,讓農民共享農村改革的發展成果。
聚焦在經營性資產
《意見》提出改革要突出重點,力爭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,為什么要聚焦于集體經營性資產?
農村集體資產主要有三類,第一類是集體所有的土地等資源性資產,第二類是用于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,第三類是用于公共服務的非經營性資產。三類資產都有改革的任務,分類施策,對于資源性的資產改革,根據中央部署,就是要繼續抓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,完善“三權分置”辦法,保持土地承保包關系的長久不變。這方面的改革正在有序推進中。對非經營性資產的改革,主要是結合新農村建設,建立探索集體統一經營的運行管護機制,更好地為集體成員和社區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務。
為什么要聚焦在經營性資產?專家認為,主要是因為當前的問題突出反映在經營性資產上。
據了解,現在有不少的地方集體經濟發展了,形成了數額較大的經營性資產,如果不明晰歸屬、完善權能、盤活整合、創新機制,這些資產難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發揮應有的作用。如果不盡早確權到戶,在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,這些資產再過若干年就更難說清楚歸屬,就有流失或被侵占的危險,對此農民反應非常強烈,要求非常迫切。所以經營性資產的改革是這次改革的重點。
韓長賦介紹說,經營性資產改革重點是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,將集體經營性資產確權到戶,然后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制。確權到戶不是把集體資產分了,而是要明確誰有這個權利,大家來共同發展股份合作制。所以改革要開展清產核資、確認成員身份、搞好折股量化,構建集體資產運行新機制和收益分配制度,說到底就是落實好農民的集體收益分配權和民主監督權。
積極穩妥 因地制宜
韓長賦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,中國地區差異很大,農村集體資產的情況也比較復雜,所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積極穩妥,尤其是要穩,要穩步推進,穩妥實施,使改革健康進行,保持農村穩定。
韓長賦指出,從農業部門來講,根據中央文件的要求,在推進這項改革當中主要是把握兩點。
第一點,堅持因地制宜,先易后難。改革要從當地的實際出發,改革首先在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鎮,特別是城中村、城郊村和經濟發達的村來開展,因為這些地方集體資產多,農民改革的呼聲也高。從全國情況看,目前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東部發達地區。
第二點,要堅持試點先行、由點及面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關乎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,各地情況十分復雜,所以要試點先行。中央明確,2017年在繼續搞好原有試點的基礎上,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。各省(市、區)也可以按照中央的要求,根據本地實際自主安排一些試點,通過試點 探索經驗來逐步推開。通過各地的不斷試點,無論是干部還是農民群眾,都會通過實踐來適應這項改革,并且在改革之后能夠建立起好的運行機制。
力爭三年左右基本完成清產核資
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,考慮到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,中央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清產核資。為了保證這項任務的順利完成,中央明確了三點。
第一,明確清產核資的范圍。鄉、村、組農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、經營性、非經營性資產都要進行清產核資。這次的重點主要是查三個方面:一是還沒有承包到戶的集體“四荒”;二是集體的經營性資產;三是債權債務現金等。要把這幾個問題搞清楚,一方面是為了保證確權到戶,另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加強管理,防止資產的流失。
第二,明確清產核資的任務,具體來講主要就是要查清資產,理清債權債務,建立管理臺賬和相應的管理制度。
第三,明確清產核資的責任。這項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的總體要求來統一部署,縣和鄉鎮要組織實施好,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,明確相應的工作責任,以確保任務的完成。農業部作為牽頭部門,要搞好工作的指導。
事實證明,這項改革有利于增添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動能,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,發展農民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聯合和合作,有利于激活農村各類要素的潛力,完善現代農業的經營體系。
新年伊始,國新辦首場新聞發布會的主題聚焦在這個被廣大農民所關心的主題,農業部部長韓長賦、副部長陳曉華出席了1月3日的發布會,并回答記者提問。
目標設計與追求:增加農民收入
從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大布局來講,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可以說是繼農村土地“三權分置”重大制度創新之后,中央部署的又一項管長遠、管全局的重大改革。為什么現在又要部署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?在1月3日的發布會上,很多媒體的記者都帶著這樣的疑問。
數據顯示,目前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擁有土地等資源性資產66.9億畝、各類賬面資產2.86萬億元,大體上全國平均每個村是500萬元,東部地區的村有近千萬元。這些資產是農村農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。
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活力。“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,30多年前農村實行土地家庭承包,調動了億萬農民的積極性,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和吃飯問題。現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,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既體現集體經濟的優越性,又調動個人積極性。這種農村集體經濟運行的新機制可以更好地發展壯大集體經濟,逐步實現共同富裕。”韓長賦說。
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。農民集體成員是集體經濟的主人,維護好、發展好、實現好廣大農民的權益是農村一切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。
韓長賦解讀說,這項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設計和追求就是增加農民收入。現在一方面維護農民的財產權利顯得越來越緊迫,另一方面農民的增收或者持續增收越來越困難。所以改革集體產權制度,把集體的經營性資產確權到戶,實現農民對集體資產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的權利,有利于拓寬農民的增收新渠道,讓農民共享農村改革的發展成果。
聚焦在經營性資產
《意見》提出改革要突出重點,力爭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,為什么要聚焦于集體經營性資產?
農村集體資產主要有三類,第一類是集體所有的土地等資源性資產,第二類是用于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,第三類是用于公共服務的非經營性資產。三類資產都有改革的任務,分類施策,對于資源性的資產改革,根據中央部署,就是要繼續抓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,完善“三權分置”辦法,保持土地承保包關系的長久不變。這方面的改革正在有序推進中。對非經營性資產的改革,主要是結合新農村建設,建立探索集體統一經營的運行管護機制,更好地為集體成員和社區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務。
為什么要聚焦在經營性資產?專家認為,主要是因為當前的問題突出反映在經營性資產上。
據了解,現在有不少的地方集體經濟發展了,形成了數額較大的經營性資產,如果不明晰歸屬、完善權能、盤活整合、創新機制,這些資產難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發揮應有的作用。如果不盡早確權到戶,在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,這些資產再過若干年就更難說清楚歸屬,就有流失或被侵占的危險,對此農民反應非常強烈,要求非常迫切。所以經營性資產的改革是這次改革的重點。
韓長賦介紹說,經營性資產改革重點是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,將集體經營性資產確權到戶,然后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制。確權到戶不是把集體資產分了,而是要明確誰有這個權利,大家來共同發展股份合作制。所以改革要開展清產核資、確認成員身份、搞好折股量化,構建集體資產運行新機制和收益分配制度,說到底就是落實好農民的集體收益分配權和民主監督權。
積極穩妥 因地制宜
韓長賦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,中國地區差異很大,農村集體資產的情況也比較復雜,所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積極穩妥,尤其是要穩,要穩步推進,穩妥實施,使改革健康進行,保持農村穩定。
韓長賦指出,從農業部門來講,根據中央文件的要求,在推進這項改革當中主要是把握兩點。
第一點,堅持因地制宜,先易后難。改革要從當地的實際出發,改革首先在有經營性資產的村鎮,特別是城中村、城郊村和經濟發達的村來開展,因為這些地方集體資產多,農民改革的呼聲也高。從全國情況看,目前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東部發達地區。
第二點,要堅持試點先行、由點及面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關乎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,各地情況十分復雜,所以要試點先行。中央明確,2017年在繼續搞好原有試點的基礎上,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。各省(市、區)也可以按照中央的要求,根據本地實際自主安排一些試點,通過試點 探索經驗來逐步推開。通過各地的不斷試點,無論是干部還是農民群眾,都會通過實踐來適應這項改革,并且在改革之后能夠建立起好的運行機制。
力爭三年左右基本完成清產核資
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,考慮到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,中央提出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清產核資。為了保證這項任務的順利完成,中央明確了三點。
第一,明確清產核資的范圍。鄉、村、組農民集體所有的資源性、經營性、非經營性資產都要進行清產核資。這次的重點主要是查三個方面:一是還沒有承包到戶的集體“四荒”;二是集體的經營性資產;三是債權債務現金等。要把這幾個問題搞清楚,一方面是為了保證確權到戶,另一方面是為了保證加強管理,防止資產的流失。
第二,明確清產核資的任務,具體來講主要就是要查清資產,理清債權債務,建立管理臺賬和相應的管理制度。
第三,明確清產核資的責任。這項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的總體要求來統一部署,縣和鄉鎮要組織實施好,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,明確相應的工作責任,以確保任務的完成。農業部作為牽頭部門,要搞好工作的指導。
事實證明,這項改革有利于增添農業農村發展的新動能,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,發展農民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的聯合和合作,有利于激活農村各類要素的潛力,完善現代農業的經營體系。